目前國內的大型石化企業(yè)新上項目規(guī)模越來越大,為了生產的需要,反應塔高度越建越高,這就要求配套使用的防爆電動葫蘆起升高度相應增高,一般情況下要求防爆電動葫蘆的起升高度達到50~100m。由于國內生產的防爆電動葫蘆絕大多數(shù)是在CD1、MD1型電動葫蘆的基礎上研制出來的,受到電動葫蘆的筒繩直徑比及中間軸的長度限制,標準型防爆電動葫蘆的起升高度為6~30m。如何滿足用戶的需要,增加防爆電動葫蘆的起升高度就成了防爆電動葫蘆制造商的當務之急。
標準型防爆電動葫蘆都采用單卷筒結構,鋼絲繩在卷筒上單層纏繞。為了使電動葫蘆提高起升高度,曾有廠家用過鋼絲繩雙層纏繞的方法。此方法對卷筒裝置的制造要求較高,增加了擋繩板,導繩器改為壓繩器,斷火限位器改為行程開關代替,應該說此方法對普通電動葫蘆具有一定可行性,但由于可靠性差、制造難度大、缺少下降極限位置的限位功能因而難以得到廣泛應用。對于防爆電動葫蘆,此方法則行不通,因防爆電動葫蘆對**性能的要求很高,不允許缺少下降極限位置的限位功能。還有廠家試過增大單卷筒直徑以提高起升高度的方法,但此方法具有以下缺點:(1)由于卷筒直徑增大,電動葫蘆的升降速度必然提高,升降電機的功率必須相應加大。當現(xiàn)有升降電機的功率不夠時必須重新研制新的電機,這樣就使交貨周期大大延長,并增加了新電機的研制費用,而且升降電機、減速器與增大后的卷筒外殼如何安裝也是一個難題。(2)由于卷筒直徑增大,從吊鉤中心到安裝軌道的距離必然增大,減少了吊鉤上升的凈高度,在電動葫蘆安裝軌道的高度受制約時使用戶的使用受到限制;另外減速器、中間軸、聯(lián)軸器、導繩器、卷筒裝置均必須重新設計制造,這些因素均嚴重影響電動葫蘆的供貨期及制造成本。(3)在時間緊、任務急、工裝工藝保證不充分的情況下電動葫蘆的制造質量難以保證。(4)由于與標準電動葫蘆的零件通用性差,影響維修時零件的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