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電動單梁起重機(Electric single beam crane)主要包括三大運行機構:起升運行機構、大車運行機構、小車運行機構。其中起升運行機構主要由電動葫蘆、鋼絲繩、滑輪、吊鉤或者吊具組成。
成都電動單梁起重機(Electric single beam crane)在安裝操作上是十分簡便化的,讓用戶能夠盡快學會使用機械設備,如此大家再不必憂心于學不會使用設備這個問題,從而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諸多便利好處。簡述單梁起重機操作規(guī)范:
1、操作者必須持有上崗證,作業(yè)時必須精神集中。
2、接班時,應對控制器、制動器、吊鉤、鋼絲繩、**裝置及各潤滑點潤滑狀態(tài)進行檢查,并進行一次空載試驗,檢查起重機各運行機構的工作狀態(tài)。
3、開車(kai che qian)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應斷續(xù)鳴鈴或報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必須服從司索指揮,按司索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嚴禁起吊物件在人頭上越過。
5、有下列情況不準起吊:起吊物體超載(wu ti chao zai)或重量不清;堆積物體捆綁吊掛不牢;
①起吊物體上有人或有浮置物。
②工作場地昏暗。
③不準斜拉、斜吊物品。
④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險的物品。
⑤禁止用于拔樁類似的作業(yè)。
6、不準利用極限裝置、急停開關停車。
7、不準在工作過程中進行調整和維修機械等作業(yè);維護保養(yǎng)(wei hu bao yang)時必須切斷電源并掛上維護標志牌或加鎖。
8、開關主電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準離開操作崗位。
9、當起重機作業(yè)結束時,應將塔機回轉機構松閘,吊鉤升起,小車停在臂架端部(即*大幅度處),并關閉總電源;
10、嚴禁將起重機上的**裝置"人為短接或任意調整"。
11、做好交接班記錄,在操作中發(fā)現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嚴禁起重機帶故障運行。
由此可見成都電動單梁起重機(Electric single beam crane)是一類有著突出性能優(yōu)勢表現的機械設備產品,可以給人們帶來諸多的驚喜體驗好處,因此值得人們對其進行重點關注與信賴選用。
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